河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中兽医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细则的制定、工作安排、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等。
2.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生计划和分数线划定
(一)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 |
学科门类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规模 |
动医/中兽医学院 |
专业学位 |
095200 |
兽医 |
30(已硕博连读9) |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
单科成绩(不低于) |
备注 |
兽医 |
40 |
复试比例为除硕博连读生外剩余招生计划的150%,在此基础上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
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所有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定为5月31日资格审查,6月1日综合复试,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如下: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复试资格审查 |
5月31日下午15:00 |
西校区D1225 |
综合复试 |
6月1日上午8:30 |
西校区D2222 |
五、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一)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方式复试。复试组教师以及考生复试次序均采取随机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材料如下,并严格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用燕尾夹固定(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考生于5月31日下午15:00在西校区D1225将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1)往届生,收取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以及学历和学位的在线验证报告。
(2)应届生,收取硕士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2.复试内容
(1)综合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外语水平20%。
六、体检
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执行。
七、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二)录取顺序
先行录取硕博连读生,再录取统考考生。统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
1.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
5.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八、信息公开公示
1.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我院网站公布。
2.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所有复试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专业、导师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院负责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解释。
九、责任追究
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学院监督部门: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312-7520258
联系邮箱:2628613222@qq.com
学校监督部门:研究生学院党委;学校纪委
联系电话:0312-7521021 ;0312-7521306
电子邮箱:yjshzhsh@hebau.edu.cn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0312-7521303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动物医学院/中兽医学院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