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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河北农业大学关于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

根据《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我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已经届满,经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拟定于2013年12月底召开河北农业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总结、部署学校和教代会、工会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教代会和工会领导机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团结和动员全校教职工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工会财务工作报告、福利费管理使用情况报告;讨论学校财务工作报告;修订《河北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审议或讨论学校提交大会的其他文件。选举新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三、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庆会 王志刚

副组长:饶桂生 陈林元

成 员:陈玉民 杜小通 翟玉建 王军云 白 璟

武宇清 王瑞林 王广友 宋金杰 陈迎春

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提案和会务组、宣传组,按职责分别承担具体筹备工作。

1、秘书组

组 长:王军云

副组长:刘慧贞 张文俐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1)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准备会议材料;(2)各代表团讨论记录;(3)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4)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组

组 长:白 璟

副组长:王瑞林 陈迎春 王 伟

成 员: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党委统战部等部门有关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1)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人数汇总等有关事宜;(2)起草大会代表及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组织有关选举工作;(3)协助本届工会委员会推荐下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4)提名特邀和列席代表;(5)编印代表团名册和代表名单;(6)编写候选人情况介绍;(7)向大会推荐计票人,准备选举票箱和选票等;(8)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提案和会务组

组 长:翟玉建

副组长:冯圣东 陈迎春 王二青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校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1)负责代表提案的收集、整理、审查、立案;(2)负责代表提案的统计和撰写提案报告;(3)负责大会各种证件的印制、发放;(4)负责主会场、分会场的安排和布置工作;(5)会议材料装袋和发放;(6)安排会议用车;(7)安排参加会议的上级领导、来宾、列席人员等有关事项;(8)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宣传组

组 长:武宇清

副组长:管韶光 夏志学

成 员: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中心、校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

主要工作任务:(1)会议召开前后及会议期间各类宣传和报道;(2)宣传材料组稿、摄影、摄像等;(3)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双代会”的召开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凝聚全校教职工力量,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党组织、各中层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代表选举和提案征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胜利召开。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安排》

2、《河北农业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

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

河 北农 业 大 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河北农业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

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安排

根据《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安排如下。

一、代表资格、条件、结构和名额

1、代表资格

河北农业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具有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双重身份。凡依法享有公民权利的我校在编在职职工并是工会会员的(工会组织关系在保定),均有资格当选“双代会”代表。

2、代表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参政议政能力较强。

(2)关心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热心公益事业,为人诚实正派,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

(3)作风民主,实事求是,能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广大教职工一道工作。

(4)河北农业大学在编在职职工和工会会员。

3、代表结构和名额

根据《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规定,大会代表比例应占全校教职工总数的6-10%。我校现有在编在岗且工会组织关系在保定的教职工2450人,经研究确定正式代表209人,占教职工总数的8.5%。在正式代表中,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科研人员、教辅人员占60%以上,中层以上干部不高于25%。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民主党派代表占适当比例。

根据各选举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原则上按8.5%的比例确定各单位代表分配额度。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将代表名额一次性向各单位(分工会)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学校领导的代表名额分配到有关学院或单位参加选举(不占用单位名额)。各单位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单 位

(分工会)

代 表

人 数

学 校

领 导

单 位

(分工会)

代 表

人 数

学 校

领 导

校部机关党委

24+2

程庆会

潘有德

信息科学

与技术学院

7


农 学 院

6


艺术学院

5


植物保护学院

5+1

王益民

外国语学院

8


生命科学学院

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4+1

饶桂生

资源与环境学院

国土资源学院

5


农村发展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2


园艺学院

6+1

孙建恒

研究生学院

2+1

高宝嘉

林 学 院

6+1

李俊卿

成人教育学院

2


园林与旅游学院

4


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部

3


食品科技学院

6+1

王志刚

体育工作部

5


动物科技学院

6+1

申书兴

后勤管理处(集团)

10+1

杨会来

动物医学院

6


直属单位党总支

7


现代科技学院

5


图 书 馆

7


商 学 院

6


老干部党总支

1


经济贸易学院

6+1

陈林元

教学实验农场

3


城乡建设学院

9+1

马峙英

教学实验林场

1


机电工程学院

10+1

李 彤

国际教育培训中心

1


理 学 院

9


渤海校区

2


二、选区划分和代表团组成

1、“双代会”代表选举以分工会组织为单位。各基层工会在所属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代表选举工作。

2、根据各单位代表人数和业务性质基本相近的原则,组建8个代表团。各代表团组成如下:

代 表 团

组 成 单 位

代表人数

第一代表团

校部机关党委 老干部党总支

27

第二代表团

后勤管理处(集团) 直属单位党总支

图书馆

25

第三代表团

农学院 园艺学院 植物保护学院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国土资源学院 教学实验农场

27

第四代表团

生命科学学院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医学院 食品科技学院

27

第五代表团

城乡建设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8

第六代表团

林学院 园林与旅游学院 理学院

艺术学院 教学实验林场

26

第七代表团

经济贸易学院 商学院 外国语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6

第八代表团

体育工作部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研究生学院 现代科技学院 农村发展(职技技术)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培训中心渤海校区

23

各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至3人。代表团正副团长的选举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代表团第一次会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进行民主选举。

三、代表选举

“双代会”代表按《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广泛酝酿的基础上,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具体操作方法是:各分工会在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学校分配的代表名额和确定的代表条件,商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额一般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后,提交教职工大会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也可先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大会应有超过单位教职工总数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方可进行。候选人当选需获得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通过。

四、代表资格审查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所推荐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代表结构是否符合规定的结构和比例;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代表资格审查合格后,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报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后,将代表名单张榜公布。

五、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规定,“双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双代会”代表的权利:

1、在“双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在“双代会”上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权;

3、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

5、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双代会”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积极参加“双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双代会”决议,完成“双代会”交给的任务;

3、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双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六、选举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双代会”的基础,也是推进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代表提名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尊重选举人的权利,并通过选举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昂扬干劲,促进事业的全面发展。

各单位代表选举工作要在11月25日前完成,并将“双代会”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东校区综合楼1215室校工会;联系人:陈迎春;联系电话:7521213 7521266)。

附件2:

河北农业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十四届工代会代表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

姓名

代表团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目

学历

工作时间

职称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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