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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中兽医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5-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以及《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避免考生跨地区流动和聚集。

2.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细则的制定、工作安排、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等。

组长(第一责任人):王建永、刘聚祥

副组长(直接责任人):史万玉

成员: 张竞乾、董世山、马玉忠、张铁、袁万哲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组长:王建永

成员:张竞乾 陈文英

3.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远程复试技术服务保障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技术服务。

组长:翟向和

成员:张武超 王传文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定为5月22日调试系统和资格审查,5月23日综合复试,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如下:

内容

时间

地点

复试系统调试、资格审查

5月22日全天

A组西校区D1225

B组西校区D2220

综合复试

5月23日上午8:30

加试

5月24日上午8:00-12:00

监考地点西校区D1225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

门类

单科成绩

(不低于)

备注

兽医

60

复试比例为除硕博连读生外剩余招生计划的200%,在此基础上总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所有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二)招生指标

招生单位

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动医/中兽医学院

专业学位

095200

兽医

20(已直博2)

(三)复试方式

我校选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博士研究生远程复试的平台,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半个小时进入复试系统候考区做好复试准备,面试序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学院管理人员,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复试平台操作、设备要求、复试环境、远程复试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等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由于复试考生较多,本次复试分A、B两组进行。考生分组、复试组教师以及考生复试次序均采取随机方式进行。

(四)复试内容

1.资格审核

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顺序编辑在同一个PDF文件中,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资格审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5月2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809567768@qq.com,原件拟录取后提交。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2.综合复试

(1)综合复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在候考区由考场组长或助理根据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邀请进入面试中,先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再进行专业知识测试,最后为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环节,考生在每题答完后说回答完毕,所有环节确认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出考场。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外语水平20%。

3.加试科目

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自然辩证法》和《动物疫病学》及《动物普通病学》2门硕士主干课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获得者只须加试《动物疫病学》和《动物普通病学》)。考试形式为开卷限时考试,方式与初试相同。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要求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二)录取顺序

先行录取硕博连读生,再录取统考考生。统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三)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

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同时,导师签署《博士生培养质量保证承诺书》。

未列入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不得招生。每位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2名。

(四)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

1.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

5.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七、信息公开公示

1.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我院网站公布。

2.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所有复试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专业、导师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院负责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解释。

八、责任追究

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学院监督部门:院党委院学科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7520270 ;0312-7520258

联系邮箱:809567768@qq.com

学校监督部门:研究生学院党委;学校纪委

联系电话:0312-7521021 ;0312-7521306

电子邮箱:yjshzhsh@hebau.edu.cn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0312-7521303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或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动物医学院/中兽医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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