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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中兽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现就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避免考生跨地区流动和聚集。

2.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细则的制定、工作安排、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等。

组长(第一责任人):王建永、刘聚祥

副组长(直接责任人):史万玉

成员:董世山、马玉忠、张铁、袁万哲

各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本方向专业复试工作。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组 长:王建永

成 员:张竞乾 陈文英

3.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远程复试技术服务保障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技术服务。

组 长:翟向和

成 员:张武超 王传文

三、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2021年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学校根据学科及生源等实际情况,初步研究确定了我院专业招生规模(详见表1)。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一志愿生源不足而接收调剂生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1:1.4安排复试,调剂原则优先在一级学科内调剂。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录取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各专业招生规模进行动态调整,第一批调剂生复试后,视其生源余缺的变化及时调整各院招生规模。

1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基础兽医学

(学术学位)

预防兽医学

(学术学位)

临床兽医学

(学术学位)

兽医硕士

(专业学位)

第一批复试招生计划

8

9

10

42

四、导师招生限额

每位导师原则上一年最多招生2名硕士研究生,对于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以及经费充足的导师最多可招生3名。

五、资格审核及体检

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请按顺序编辑在同一个PDF文件中,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资格审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3月26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cwsdau@163.com,原件拟录取后提交。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和《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体检表请于复试结束后拟录取之前发到指定邮箱(wcwsdau@163.com)。

六、复试时间及要求

1.各专业远程复试时间安排

学科专业

内容

时间

地点

学硕与专硕

资格审查

3月27日上午 8:30

西校区D座1225

基础兽医学

软件测试

3月26、27日下午2:30

西校区D座2222

预防兽医学

3月26、27日下午2:30

西校区D座1225

临床兽医学

3月26、27日下午2:30

西校区D座2220

兽医(专业学位)4个平行复试小组

3月26、27日下午2:30

西校区D座2222

西校区D座1225

西校区D座2220

西校区D座2424

基础兽医学

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

3月28日上午8:30

西校区D座2222

预防兽医学

3月28日上午8:30

西校区D座1225

临床兽医学

3月28日上午8:30

西校区D座2220

兽医(专业学位)4个平行复试小组

3月29日上午8:30

西校区D座2222

西校区D座1225

西校区D座2220

西校区D座2424

2.复试方式

我校选用学信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的平台,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半个小时进入复试系统候考区做好复试准备,面试序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复试平台操作、设备要求、复试环境、远程复试特殊情况处理办法等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须知》。

3.复试内容及流程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满分50分)、综合面试(含专业课考试(100分)(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表3)、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50分))等环节,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考生在候考区由考场组长或助理根据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邀请进入面试中,先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再进行专业课测试,最后为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环节,考生在每题答完后说回答完毕,所有环节确认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出考场。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动物医学院2021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专业

复试科目

参考书名

主编

出版社

备注

基础兽医学

兽医药理学

兽医药理学

陈仗榴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年第三版

两门课任选一

家畜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

家畜解剖学及组织胚胎学

马仲华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第三版

预防兽医学

兽医传染病学

兽医传染病学

陈溥言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年,第6版


临床兽医学

中兽医学

中兽医学(精简版)

许剑琴

农业出版社,2014年

动物科学专业考生复试兽医学

兽医学

兽医学

高作信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年第三版

兽医(专业学位)

兽医综合知识

兽医学

高作信

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年,第三版


(2) 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表4,每个科目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开卷限时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考生完成做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要求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动物医学院2021年硕士入学考试加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

专业

加试科目

参考书名

主编

出版社

基础兽医学

畜禽解剖学

畜禽解剖学

陈耀星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三版

动物组织学与胚胎学

动物组织学与胚胎学

杨倩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

预防兽医学

兽医传染病学

兽医传染病学

陈溥言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年,第六版

兽医微生物学

兽医微生物学

陆承平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年,第五版

临床兽医学

兽医临床诊断学

兽医临床诊断学

王俊东、刘宗平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年第二版

兽医病理学

兽医病理学

赵德明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三版

兽医(专业学位)

兽医传染病学

兽医传染病学

陈溥言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年,第六版

兽医外科学

兽医外科学

王洪斌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年,第五版

(3)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任一项低于满分60%;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60%;

⑤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2.成绩排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队。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3.录取顺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4.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

5.招生学院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

6.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前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八、信息公开公示

1.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我院网站公布。

2.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院负责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解释。

九、责任追究

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学院监督部门:院党委院学科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7520270;0312-7520258

联系邮箱:wcwsdau@163.com

学校监督部门:研究生学院党委;学校纪委

联系电话:0312-7521499;0312-7521306

电子邮箱:yjshzhsh@hebau.edu.cn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0312-7521303

十、其他要求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河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中兽医学院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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